网游之禁忌之影 第六百二十九章 九死神蚕
更新:07-29 17:32 源站:笔趣阁
第六百二十九章 九死神蚕 (第2/3页)
救度。如果肉眼不能见,或虽见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无情众生,那就理会不到了。
佛教主张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自己怕受伤害、畏惧死亡,众生无不皆然。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慈悲的精神,我们的世界一定是和谐、和平、互助、互敬、互爱、融洽无间,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虽然佛经中说,杀生有果报,杀人偿命,吃它半斤,还它八两,这是说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但是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观点上,果报是有的,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的;养成慈悲心,才是不杀生的重点,也是佛菩萨化世的精神。
职业杀生
职业性杀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小规模杀人,一种是大规模杀人。小规模杀人,指紧(防和谐错字)察、刽子手、特勤等情况;大规模杀生,特指战争(地震等灾难问题自己搜,不方便宣之于口)。
很显然,这里所说的职业杀人者,是常人社会法律法规的执行者,他们是无罪的。而常人社会的法律法规,本来就是佛法在常人社会的体现,尽管层次很低,但却与宇宙特性是一脉相承的,因而佛也同样认为他们无罪。其中,小规模的职业杀生,就是在执行轮回;大规模的杀生,则是在部分销毁垃圾(参见佛家关于“人类起源”部分“销毁垃圾”的解释)。
职业性杀害其它生物。主要指餐饮行业的屠宰工等情况。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类杀生由于没有多少恶意,造成的业债不多。其中,又分为“不得不”和“可以不”两种情况。为庄稼灭虫,就是“不得不”的;在餐厅负责杀鱼,则是“可以不”的。后者造成的业债会稍多一点。
其它杀生
其它杀生。这才是所有修佛者需要注意的部分。
说到这儿,便想起唐僧“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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