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宝钗难为 第八章 依法应讼结案狱 总强过扶鸾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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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依法应讼结案狱 总强过扶鸾诈死 (第2/3页)

地赶路上京,如今听说闹出人命,亦心里发憷,嘴里辩解道:“我只叫人打他,给他吃记教训。哪.....哪知道他这般不经打。妈....现在如何是好?儿子...儿子未曾想打死他。”

薛王氏哭骂儿子:“你个混账,竟造下这等子孽债!可怎生是好?”

英莲于一旁嘤嘤啼哭:“此事皆因我爹贪念而起,我是祸根,害了冯公子....。”

宝钗心里虽着慌,但见母兄慌张无措,强自镇定思量:依刑律七杀之条规定,谋杀、劫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唯有谋杀、劫杀、故杀三者有杀念,当处斩、绞。斗杀未携兵刃者,则处斩监侯,亦无须偿命。至于误杀、戏杀、过失杀等三种,都罪不至死。哥哥纵奴打人,罪责难逃。然哥哥未有杀念,亦不是当场将人打死,伤者归家治疗,死因多有蹊跷,或因伤重不治、或因医治不当等等皆有可能,应不以斗杀论处。既是如此,哥哥依法应讼受审,再与对家协商和解,多给些烧埋钱,方为上上之策。

宝钗将想法与母兄讲明,薛蟠头个不愿到官府:“妹妹说得轻巧,即使哥哥不用偿命,然避不过拷问监押,要受些皮肉之苦。我不去!”

“哥哥纵仆打人,确有过错,理当尝尝皮肉之苦。感同身受一番遭打的苦痛,权当向那冯公子谢罪。”

“妈,你听听。妹妹,她好狠的心。妈...儿子不去!您救救儿子。咱们写信给二舅舅,请他帮着息事宁人可好?妈....我是咱们家的独苗,若被打坏了,谁与你养老送终。”

“你就仗着我只你这么个儿子,惯会拿捏我的软处。我迟早被你个混账东西气死!”薛王氏心软动容,命人拿来纸笔,让宝钗写书信与贾王两家。

宝钗犹豫再三,迟迟不肯下笔:“妈。这桩案子本可秉公了结,咱们家若再倚势欺人,无疑是错上加错。于外人看来,咱们家是无法无天,须背一辈子骂名。”

“名声事小,护你哥哥周全为重。你以为给对家烧埋钱就能轻易和解的?对家见你服软肯给,越发没完没了,赖着咱们不放。须得软硬兼施,才能息事宁人。”

“妈说得不错!妹妹年轻糊涂。她不帮写信无妨,我去请账房先生代写。”

母兄执意如此,宝钗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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