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牧场 第七五二章 偶遇
更新:11-08 23:47 源站:笔趣阁
第七五二章 偶遇 (第3/3页)
老少爷们做点贡献了。小时候,你进山打猎一去就是好几天,我没少吃这家喝那家的,大伙都挺照顾我,咱有钱了,该回报下大伙了。”
“这事……”
老猪王连手里的酒杯都放下了,爷俩喝的高梁酒度数不小,话说山里人都是非烈酒不喝。这么一会儿功夫,两三杯下肚,老猪王也有点亢奋:“大壮呀,人活一世,不能忘本。你这想法很好,爷爷支持你。可修桥……我听镇上的干部来说过,以镇上的收入,根本就修不起,要不早就修了。你卖了张画……卖了几个钱?能够吗?”
“够!没问题的!”
直接将嘴里嚼了半烂的野猪肉咽下,高壮用拇指和小指比划出了“六”的手势。
“六万?”
“往多猜!”
“六十万?不会吧,啥画呀?金画呀这么值钱!”
老猪王有点被吓住了,话说他打一辈子猎,也就捡到高壮那年,又挖了颗百年的老参,卖了几千块算是大钱了。不过这事等高壮长大后,没少埋怨他。百年野山参,搁到现在上拍卖,至少是三百万起。二十年前,也指定不是几千块的价,老猪王是被无良的商人给骗了。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那个年头……就算是现在,也经常有皮毛商人到藏军屯低价收购山货兽皮,因为出山不方便,大多数的猎户都是直接卖给他们,或是干脆以物换物,换些日常生活用品。
而这些商人用骡马将皮货驮到梁河下游的渡口处,再运到省城便是五倍以上的利润。
信息便是商机,但便利的交通又何尝不是?
高壮最后跟老猪王说的卖画所得,是六百万。没敢实说实说,是怕他担心钱太多来路不正。而六百万,在镇子上,已经算是一笔巨资了。
在土屋中住了一晚,又与爷爷聊了要在藏军谷中养猪的事,老猪王也同意了。特别是高壮说的养猪,可不是养普通的家猪,他是要养经济价值更高的野猪,就更有兴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