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牧场 第七五一章 坐等傻子冲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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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一章 坐等傻子冲上前 (第1/3页)

《犬马人生》

第1章 城市套路深

“大壮,这次的事儿……师父实在是帮不上你了。”

首都火车站的候车大厅中,一位身着深色唐装,脚踏平板布鞋的老先生,拉着高壮的手,嘘唏不已:“这张卡的密码是六个零,钱不多,就当是师父的心意,你回乡后也好……”

“不用了,师父。这些年跟着您,我也赚了一些钱。您忘了那幅郎世宁的《犬马图》吗?”

高壮面色不变,轻轻的将递到眼前的银行卡推了回去。

老先生双目微凛,嘴唇颤抖了几下,才挤出了一丝难看的笑容:“也罢,凭大壮你的本事,只要遇着机会,赚钱也不是难事。不过……你我师徒一场,为师临别对你有一句忠告:过满则溢、过刚则折。”

“徒儿谨记您的教诲。师父,时间差不多了,我去检票,您多保重!”

没有再多看一眼,高壮拉着行李箱,转身汇入了检票口前长长的人流之中。

从首都到东北老家的这趟火车,高壮坐过很多次了。自从十七岁离开家乡出来打工,他每年都会回去一两次。虽说父母不知所踪,老家也没有太多的亲人,可将他一手拉扯大的爷爷却是高壮永远的牵挂。

“还是爷爷有先见,不肯随我来京。否则……这次灰溜溜回去的,就变成我们爷俩了。”

随着人流,在火车上找到自己座位的高壮,望着窗外站台上熟悉的景色,自嘲的咧嘴轻笑:“二师兄,你以为将我赶走,你就能坐上老头子的位置吗?呵呵,和那个老狐狸相比,你不过是个自作聪明的小丑罢了。”

火车开动,高壮也闭目小憩。这段时间的一系列突发事件,早已经使得他身心俱疲。一件小小的龙型玉佩,居然会让他这个曾名动整个华夏古玩界的“后起之秀”,被迫的离开“藏今”,这在圈子内,都是个轰动性的消息。

“藏今”自折一翼,未来能否一拔冲天,尚存疑议;古老老目昏花,难辨骐驽;伯乐哑口、古氏三驹憾失前蹄……

别管那些专业媒体怎么评论,大多数的文玩界大咖们,对于高壮的被迫离职,都表示非常遗憾。毕竟,就在一年前,年轻的高壮还曾一手发现了藏于仿墨之中的郎世宁真迹《犬马图》,不仅力证了一些史书中的记载,还在随后的“藏今国际年度大拍盛会”中,拍出了近亿元的高价。

而距那次让“藏今”名利双收的拍卖,才仅仅过了几个月,高壮便因误鉴了一枚高古玉佩,被迫离职。这让许多的圈内人士都有些不耻“藏今国际”的翻脸无情。

别看“藏今国际公司”是国内首屈一指的艺术品拍卖行,可它官网上公布的那些说词,并不能让人信服。说高壮是因为与客户违规私下接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等等。一位文玩界泰斗级人物就曾直言:“那幅《犬马图》也是高小子私下发现的,那时你们怎么不开除他呢?”

但高壮本人,却对此事一言不发。哪怕是圈内知近好友,也只是一句“以职业的态度,服从公司的安排”而草草回复。这让一些本欲为其打抱不平的人,也不得不偃旗息鼓。毕竟这只是人家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宜,涉事的鉴定师本人都不说什么,外人再跟着嚷嚷,也有狗拿耗子之嫌不是?

也有趁机欲拉拢高壮入职的公司,可惜高壮在还是学徒时,便与“藏今国际”签订了排他性合同条款:离职后五年内,不得加入其他与艺术品经营有关的任何公司和机构,亦不得参与艺术品相关的任何商业行为。

这也使得高壮在京城,无职可录、无门可入。

于是,便出现了前面的那一幕:在没有通知任何好友的情况下,欲乘车返乡的他,孤身一人前往火车站。让他有些意外的,是带他入行、也是“藏今国际”首席鉴定师的古天意古大师居然来送他了。

古天意共收过两个入室弟子,大弟子是他的儿子古云霄,因为在婚姻问题上与父亲的争执,二十几年前便远渡重洋去了美帝定居。二弟子则是他的养子,名字叫姜玉成,亦是“藏今国际”的鉴定师。

而高壮并没有真正得到古天意的认可,只能算是记名弟子。但在那幅朗世宁的《犬马图》之后,古大师在不同的场合都表达出了要收其为关门弟子的意思,这不仅让业内人士称高壮为“古氏三驹”,同时也种下了今日祸起萧墙之因。

姜玉成生怕高壮会抢了他古氏嫡传的位置,便设下一局,利用一个极度仿真的高古玉龙型玉佩,引出了“误鉴”事故,又安排“卖玉佩”之人发邮件举报:诬陷高壮贪财而灯下黑,之后又欲将损失转稼到公司,与其联手编演出“误鉴”假戏……

没有一个公司的老总不对“家贼”、“家老鼠”恨之入骨,特别是搞艺术品经营的这些公司,真若是鉴定师打眼倒也罢了,可里通外人、合伙骗取公司钱财的家伙,“藏今国际”的老总满心眼欲将其在业界的名声搞烂搞臭,还要绳之以法的。但念在古大师出言求情,加上若介入司法,证据也略显不足,便“从轻发落”。

没有辩解什么。连在外人眼里,对他关爱有加的古大师都认可了他“薅公司羊毛”的事实存在,他还需要解释什么呢?解释给谁听呢?

高壮很清楚,与姜玉成相比,他在古天意心目中的地位本就不是同一量级的。更在那幅《犬马图》被发现之时,公司亦曾要求高壮噤言,让外界以为是古大师亲自发掘出来的珍品,这会使得使得《犬马图》的身价更高上几成。但年轻气盛的高壮当时以画主的委托为由拒绝了这个不合理的安排。

《犬马图》成功拍卖之后,古大师所言要收高壮为徒,不过得迫于情势罢了。毕竟,高壮在其身边做了多年的学徒,怎么看也算是其半个弟子。如今又声名雀起,借势而入古门,理所当然。

可古天意心中是如何所想……别人不知道,至少高壮早就看清楚了。老头子的家产和衣钵,别说是他,就连姜玉成也只能分得皮毛,真正的大头,都留给人家自己的儿子呢!

这也是人之常情。虽然对古天意在自己被诬陷时不出一声有些怨恨,但高壮还是挺看得开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父不仁,弟子总不能也跟着无义吧?

所以,在被开除后,古天意询问其有何打算时,高壮只是说了一句:“城市套路深……!”

(本章完)

第2章 我要回农村

高壮的老家在东北l省的一个小山村。

背靠连绵的大山、前有湍急的梁河在崖下激流而过。很偏僻,偏僻到这里几乎是全省最后一个通电的村落;偏僻到村村通工程搞了许多年,可这里还是没有一条能够通车的公路。

村民们出山,都是要经过那条横跨了五十米悬崖的铁索桥,肩挑背抗些货物没问题,推着小板车也勉强,但再大一些的牛、马车就不成了,更不要说机动车辆。

桥没那么宽、承重也不够。村子里的大宗货物进出,唯一可行的便是梁河下游,距村子几十里山路的那个简易渡口。当然,用直升机肯定是没问题的,可问题是这人口不足百人的小山村,大多数村民见没见过飞机都得两说着呢。

多年前,政府便有过将这里的村民迁出大山、到平原地区定居的规划。那时,也的确有一些人响应了政府的号召,搬家离去。但还是留下了这百十号顽固的老脑筋,坚持固守着“祖先之地”。

高壮的爷爷便是其中最顽固的老脑筋之一。

爷爷并不姓高,与高壮也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据他说:二十多年前,他在进山打猎时,捡到了尚在襁褓之中的小高壮。

没被野兽吃掉,还被一个老男人用羊奶喂活,不得不说高壮的福大命大造化大。

爷爷一辈子没娶,人到中年在山里捡到个娃娃,就当是老天给他的恩赐。又因为小高壮的衣服襟子上袖着个高字,便给他起名高壮。

“村子里的人都喊我老猪王,因为我曾猎过一头五百多斤的野猪王。可我也让不能让你跟着我姓猪呀,所以你还是姓高吧,以后也好与你的生身父母相认。”

高壮十岁那年,爷爷是这样解释他为何不跟爷爷一个姓的。但在高壮的心里,姓什么真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与爷爷相依为命,当他长大了,爷爷老了,他一定要让爷爷安享晚年,过上幸福充实的生活。

这是高壮最大的理想,也是他十几岁后一直的追求。

所以,从火车上下来之后,他没有任何的失落。首都当然是个好地方,可奈何爷爷不愿意离开山里,回来便回来罢。正如高壮对古天意所说:城市套路深……

与其在京城跟人勾心斗角,倒还不如回到山林中,陪着爷爷养猪种菜,开开心心……“对了,养猪!”

在火车上,一直寻思自己回到山村能干什么的高壮,突然眼神一亮:“爷爷那两间土屋后面的山谷,最适合放牧牲畜,正好,自己童年时发现的那个秘密也可以派上用场了。”

唯一的困难就是山村的交通不便,山路难行,特别是黑熊崖上的那座铁索桥根本无法通行车辆,猪养成后的向外运输是个很大的问题。

但对于高壮来说,这个问题……也算不得什么问题了。

他这次回来,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在黑熊崖上修一座桥,真正的钢梁大桥,让车辆可以进出山村,让山村不再因为交通而闭塞偏远。

事实上,这里距离县城不过三十多公里,距离繁华的省城也不超过两百公里,若不是黑熊崖这道天堑阻断了山里和外面的世界,藏军屯根本就不会这样“与世隔绝”的。

好在,高壮回来了——古大师他们不知道,哪怕是没有这次“误鉴”门,高壮也不会再留在“藏今国际”的。因为拍卖《犬马图》的委托人,根本就是高壮本人。

《犬马图》不是唐寅的《李端端图》,赝画藏真作的故事,其实也只是个故事。《犬马图》实际上就是高壮在后海胡同里“掏老宅子”时,花了万把块钱就幸运得到的。

《犬马图》拍出了八千多万的高价,扣掉拍卖的费用和个税后,还得了六千一百余万。这笔巨款最后打入了一位名为朱藏军的帐户,从而使得高壮这个真正的卖家成功隐身。

可……朱藏军便是老猪王,姓朱自不用说,藏军亦是取自藏军屯。高壮用爷爷的名头开办这个账户时,还真是懒得可以。

拿到钱后,高壮便有了离京返乡的念头。以前是为了打工赚钱,如今钱不缺了,那当然是要回去尽孝。有了这几千万,就算是在大山里,能也让爷爷过上赛似神仙的日子吧!

没有什么暴富后就买车买房的念头,毕竟再好的车也开不进藏军屯,房子……只要爷爷不愿出山,就是买春暖花开、面朝大海的别墅也白费不是?

在省城睡了一晚,第二天买了些营养补品,高壮便打车回了县城。也别跟着挤大巴了,终归是千万级的新晋土豪,打个出租的几百块花着还是不心疼的。

到了县城,换乘当地特色的“摩的”,通往黑熊崖的那条山路,一般的出租车都是不爱去的,唯有不挑路的“摩的”欣然出发——三十多公里的路程,高壮直接甩出了张红票子,足够一辆摩的一整天的收入了。

在摩托车的后座上,被颠得七荤八素的高壮在看到黑熊崖上铁索桥的那一刻,真有一种解脱的感觉。就连“久经战阵”的摩擦司机也感叹了一句:“下次,说啥我也不敢来你们这儿了。大兄弟,你这一百块估计连修车钱都不够。”

“以后就好了!听说马上这里就要修路修桥,等修好了,你直接骑着摩托进山都没问题。”

“那可真不错。听说你们这儿的山里,有很多山鸡野兔,还有狍子山狸!”

“没错,连狼和黑瞎子都有。到时你来打猎,可以进村子里找我,我叫高壮!”

高壮乐呵呵的与摩的司机挥手道别,这一刻,路途上的辛苦与颠簸都已经抛到了脑头,有的,只是近乡的情怯和浓浓的思念。

(本章完)

第3章 开局一条狗

在随着山风摇晃的铁索上奔跑而过,在崎岖多弯上的山路间窜跳而行。远远的,当眼帘中出现了那两间孤零零土屋之后,高壮便如个孩子般大声呼喊起来:“爷爷,我回来了!”

“汪汪汪!”

土屋的门没有打开,最先回应他的是山谷传来的回声,还有一条通体黄毛的家犬。

“哈哈,大黄……卧槽,别舔我……”

大黄是爷爷养的猎犬,区别于北方常见的“土狗”,它的毛发很长,有点类似于放大版的松狮犬。有人说过,大黄应该是条守山犬!不光在狗比人多的藏军屯,它是绝对的犬王;就算是进了山,也少有能令它畏惧的猛兽。

平时,大黄只服从爷爷的命令,其他的村民们都不敢轻易接近它。好在,爷爷的土屋并不在屯子中,早些年在高壮十来岁时,屯子里有人风言风语的说什么“野孩子”,爷爷便搬了出来,在远离屯子、早已荒芜的藏军谷谷口盖了两间土屋。

但对于大黄来说,高壮绝对是个例外。如果爷爷是它的主人,而高壮便是它的玩伴。即便是高壮每年只回来一两次,大黄也从未对他生疏过。他们一直是最好的兄弟……没错,就是兄弟!无论是爷爷,还是高壮,都视大黄为家人的。

就在大黄还陷入在与“兄弟”重逢的欣喜当中,疯狂的用它带满口水的舌头舔着高壮的脸时,土屋的木门“咯吱”一声被推开了。

“别闹了,大黄,爷爷出来了!”

一把推开折腾得正欢的大黄,高壮快步跑上前去,亲昵的抱住浑身显得有些脏乱,带着皮帽穿着黑布棉衣的老猎人:“爷爷,我回来了!”

“好,好,回来就好!外面冷,快进屋!”

老猪王满是沧桑的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这个捡来的孙子,是他后半生最大的寄托。小鹰长成了,放他任性去飞;小鹰疲倦了,这间土屋便是他永远的巢。

只是老猪王绝对没有想到,他一手养大的“小鹰”居然会带着一笔偌大的财富归巢了;他更想不到的是,那笔财富还落在了他的名下。

“大壮,看看这是什么?”

爷爷没有细问高壮前不久才回来一趟,怎么这么快又回来了;也没追问高壮这次回来会住多久,会何时走;甚至连高壮带回来的那些补品礼盒都没有看上一眼,老猪王便在里屋拎出来一串猴头菇。

“哇!这么大,这么圆!爷爷,这样极品的猴头菇哪怕是山里,也很少见了吧?”

“嗯!是大黄在后山找到的,外面檐子下还挂着两只山鸡,也是大黄猎到的。正好家里还有些野猪肉,中午咱们就吃这个。”

“好!爷爷,我在外面,最馋的就是咱家的野味了。在城市里,一盆野鸡炖猴头菇能卖到上千块,关键是味道比您炖的差远了,没得吃!”

“哈哈,等着,爷爷去给你炖!”

……

哪怕是山里的食材再鲜再嫩,老猪王的厨艺也比不得那些名厨大勺。可高壮说的也没错,饭店中的菜肴,都加入了太多的调味品,比起这山里土灶的原滋原味,多了许多的浮华。更主要的是,少了那种打小便熟悉的味道和……亲情。

“爷爷,这吃山货,还是您炖的菜最棒!”

连汤带肉的,高壮吃得满嘴流油,一边给桌子下的大黄扔上几块野猪肉,还一边跟老猪王闲聊着:“爷爷,这次回来,我打算不走了,留在家里陪你!”

“陪我干啥?爷爷是一辈子没出过山,也不爱出去了。你才几岁?跟我这把老骨头困在山里面能有啥出息?不用担心我,我这身子骨还硬实呢,再说有大黄在,我饿不着。”

这话说的,让高壮好是自卑。合着自己还不如狗孙子了,至少大黄能捕猎,还能天天陪着老猪王解闷。

“嘿嘿,爷爷,我在外面捡了个便宜,收了张古画卖了不少的钱。我寻思反正有钱了,在哪都一样,还不如回藏军屯来陪着你。还有我打算在黑瞎子崖那修座桥,也算是咱家给屯子里的老少爷们做点贡献了。小时候,你进山打猎一去就是好几天,我没少吃这家喝那家的,大伙都挺照顾我,咱有钱了,该回报下大伙了。”

“这事……”

老猪王连手里的酒杯都放下了,爷俩喝的高梁酒度数不小,话说山里人都是非烈酒不喝。这么一会儿功夫,两三杯下肚,老猪王也有点亢奋:“大壮呀,人活一世,不能忘本。你这想法很好,爷爷支持你。可修桥……我听镇上的干部来说过,以镇上的收入,根本就修不起,要不早就修了。你卖了张画……卖了几个钱?能够吗?”

“够!没问题的!”

赶忙将嘴里嚼了半烂的野猪肉咽下,高壮用拇指和小指比划出了“六”的手势。

“六万?”

“往多猜!”

“六十万?不会吧,啥画呀?金画呀这么值钱!”

老猪王有点被吓住了,话说他打一辈子猎,也就捡到高壮那年,又挖了颗百年的老参,卖了几千块算是大钱了。不过这事等高壮长大后,没少埋怨他。百年野山参,搁到现在上拍卖,至少是三百万起。二十年前,也指定不是几千块的价,老猪王是被无良的商人给骗了。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那个年头……就算是现在,也经常有皮毛商人到藏军屯低价收购山货兽皮,因为出山不方便,大多数的猎户都是直接卖给他们,或是干脆以物换物,换些日常生活用品。

而这些商人用骡马将皮货驮到梁河下游的渡口处,再运到省城便是五倍以上的利润。

信息便是商机,但便利的交通又何尝不是?

(本章完)

第4章 天堑变坦途

高壮最后跟老猪王说的卖画所得,是六百万。没敢实说实说,是怕他担心钱太多来路不正。而六百万,在镇子上,已经算是一笔巨资了。

在土屋中住了一晚,又与爷爷聊了要在藏军谷中养猪的事,老猪王也同意了。特别是高壮说的养猪,可不是养普通的家猪,他是要养经济价值更高的野猪,老猪王就更有兴趣了。

老猪王这个跟随了他半生的诨号是怎么来的,要知道在东北的老林子中,野猪的危险系数可是不低于黑瞎子(黑熊)的。

一猪二熊三老虎,连大名鼎鼎的东北虎都只能排到第三,可见野猪的凶猛。所以,能单独猎到大野猪的猎人,都是受人尊敬的。而这回自己的孙子居然说要养野猪,老猪王乐了:“大壮,怎么你还舍不得爷爷这诨号了?咱家以后就跟野猪干上了呗?”

“哈哈,爷爷你是老猪王,我就是小野猪王。那个演猴戏的六小龄童他们家,不就是这么起名的吗?”

“哈哈,他们家是猴哥,咱们家就是二师兄!”

没想到,一辈子呆在山里的老猪王也挺有幽默感的,只不过“二师兄”这个词,让高壮又想起了一些不开心的事。

“算了,自打我踏上离京的火车,那些狗屁倒灶的事就彻底和我无关了。什么古氏三驹,什么天才神眼,我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山民,顶多比其他人有点钱罢了。至于古大师……以后养出野猪来,给他送去些好肉,就算是没忘他的传艺之恩了。”

初春时节,古老的山林中渐露生机,却也是这一年中,山风最为肆虐的时候。没有寒冬时的那么凛冽,可却更加的狂野。

但藏军谷中,却是丝毫不见风声。相传唐太宗征高丽时,曾利用此谷驻军囤粮,这也是藏军屯和藏军谷名称的由来。

藏军谷的两侧皆是高耸的山峰,邻到谷腹之时,还如被刀削一般,留下了数十米高的陡峭立壁,鸟兽难行。而山谷中则是山林中少有的平坦之地,足有近千亩之多。本来在早些年间,这里是山民们最大的耕种之地,但由于流经山谷的一条梁河支流突然的断流干涸,致使因为缺少灌溉的山谷良田逐渐被山民们放弃。

在山里种田,若是没有地表河流的灌溉,单指望着老天下雨可不是什么好主意。至少,在高壮儿时,那时陪着他玩耍的还是大黄它爹的时候,这片谷地便已经荒芜了,成了野兔、山鸡和其他一些动物们的乐园。

而当老猪王带着高壮远离屯子,把土屋建到谷口之后,这里又成了高壮和大黄它爹的狩猎场。小孩子不敢进到山里,在谷中打猎还是比较安全的,特别是有一只山中犬王的守护。

也正是那时,在一次追杀野兔时,无意中发现野兔钻进了一个隐蔽的山洞。傻大胆的高壮和大黄它爹也跟着追了进去。

山洞不高,但很深,还是个半大孩子的高壮勉强能够直行,有的地段还得跪着爬行。但直到最后,他们也没有能追到那只野兔——山洞在山腹中分岔了,大大小小的洞口有七、八条,宽一点的能两人并行,而最小的就是货真价实的兔子洞了。

没抓到野兔不要紧,反正山谷中的兔子和山鸡多得都快成灾。但高壮却在山洞中的更深处听到了一些怪声,似虎啸似擂鼓,可偏偏对危险预感能力极强的大黄它爹没有任何的反应,说明洞腹中发出声响的并不是什么怪兽。

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高壮继续向前,终于借着手电筒的光亮,他发现了那些响声来自于一流河——一条流淌在山腹中的地下河。而就在这条山洞的眼见之处,这条地下河的前方形成了一个落差极大的断崖,河水在那里直冲而下,拍打着山石发出了巨大的响声。

不是什么虎啸,更不是什么山神擂鼓,高壮有些失望,但他却知道,他找到了山谷中河流干涸的原因:水都流到这里了,那个怪异的地下瀑布抢走了山谷中所有的水源。

再大一些后,他明白了那可不是瀑布,而是地陷。严格来说,也是一种喀斯特地貌的表现。只不过这个“天坑”不是在地表,反而藏到了隐蔽的山腹之中。

可惜的是,那时的老猪王因为高壮的事,跟屯子中的其他人发生了些隔阂,他不愿意把高壮发现的这个秘密说出去,况且以当时山民们的能力,即便知道了地下河的存在,也没能力把水再重新引回山谷之中。

于是,这个秘密也就慢慢被淡忘了。直到高壮打算在藏军谷中养野猪,考虑到水源问题,才又想了起来。

“好吧,当务之急,还是要先修桥,否则,什么材料都运不进来,想什么都白搭。”

身边,喝多了几杯的老猪王震耳的呼噜声已经响了起来,但高壮听在耳中一点都不觉得吵,反而很是享受。因为……这就是伴着他长大的摇篮曲呀!

第二天清晨,大黄早早的便跑进来,叫醒了睡得正酣的高壮,还用口水帮他“洗了把脸”。

“槽的,大黄你又欠揍了吧!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许再舔我。”

“汪汪……”

大黄不甘示弱的反击。

“哎哟喂,还敢顶嘴了哈!”

高壮飞快的穿上衣服,抱住大黄开始用力揉搓它的大脑袋,这是它最讨厌的游戏,从它还是个狗崽时就讨厌。这也就是高壮,要是换成别人,敢随便摸它的头,那指定是狗牙侍候了。

“大壮,你今天要去镇上吗?”

在外屋烧火做饭的老猪王喊了一声。

“嗯,是的爷爷。我要去镇上,跟政府管交通的领导谈谈修桥的事。这事虽然是咱们出钱,但还是由政府出面监管更好一些,再说,手续上也是走官方的途径更方便些。”

“去吧!这是好事,领导肯定会支持的。”

“嗯,爷爷,等我和他们谈好了,挡住了咱们藏军屯几百年的黑瞎子崖就再也挡不住咱们了。天堑变坦途,这事,想想都带劲。”

高壮的兴致很高,他从小便在藏军屯长大,对于这里的山民们,有着很深厚的乡土之情。哪怕是十几年前,老猪王带着他搬出了屯子,住到了谷口这儿,可他依然对那些纯朴的山民们心怀感恩。

“唉,有了大桥当然是好。大伙的山货也能多卖些钱。可是,外面的人进山也方便了,倒也不全是好事!”

一辈子的老猎人,植根在骨子里的对大山的热爱,使得老猪王看问题很是深刻,他的话也引起高壮的深思:“没错,爷爷,我负责修桥,我也会负责保护山林的。”

(本章完)

第5章 村长的烦恼

吃过早饭,高壮独自走出了木屋,穿过谷口外的那道矮山丘,便是藏军屯还留在山里的百十余口人,真正的聚居点。

与外面镇上的小楼、平房不同,这里的民居大多都是低矮的土坯房,偶有几间石料为主的平房,便算是屯子里的“高大上”了。

出去打工了几年,可高壮对这里依然很熟悉。沿着唯一的一条所谓的“街道”,最中间的那户石头房子,便是村长家。

藏军屯虽小,可政府机构还是比较健全的。村长是全体山民们共同选举出来的刘大根,也是这山里名气仅次于老猪王的猎人。

而这间石头平房则是刘大根的儿子,早些年去外面打拼的刘百胜赚了钱后,回来给他爹盖的。据说,刘百胜现在成了“包工头”,屯子里的几个年轻人都跟着他混饭吃呢。

推开木栅门,刘大根家的“黑虎”刚“汪”了一声,便亲热的扑了过来。好在,这只与大黄一窝生下的黑狗,并没有大黄那种上来就是口水洗脸的习惯,它只是欢快的摇晃着尾巴,亲昵的贴在高壮的腿边。

“黑虎,想我没?”

“汪汪!”

山里的狗似乎都很有灵性,特别是大黄他爹当年留下的几个崽子。黑虎小时就是跟大黄一起长大的,所以跟高壮也一直很亲。

“哟,大壮回来了呀!”

刘大根听到了外面的响动,这时也推门走了出来。

“叔爷好,我昨天才回来,有事要找您商量商量。”

“是吗?什么事呀?来,屋里坐。黑虎,别闹了!”

刘大根拉着高壮进屋,顺便还踢了黑虎一脚。黑虎虽有些不舍,可还是吭叽着离开了高壮的身边,走回了狗窝。

“哈哈,叔爷,黑虎那么乖,你别老踢他呀。”

“乖?你是没见过它犯疯的时候,说来也怪,屯子里的狗似乎都跟你很亲。”

“那是我小时经常跟它们一起玩,还带它们找吃的。”

“嗯,这年头,狗比人强,至少知道记着恩情。”

刘大根似乎话里有话,高壮也没多想,进了屋后,便直接表明了来意。用的还是跟老猪王说的那套托辞:在京城卖画得了些钱,回来想在黑瞎子崖上修座桥,方便大伙出行。

刘大根听了后,猛的就站了起来,抓住高壮的双手:“我说大壮子,你可别出去了几年,就回来忽悠你叔爷我。想当年我和你爷爷……”

“得,我知道,你和我爷爷两个人在山里被狼群围了,他把吃的都给你了,自己却饿昏了。后来你又把他给背了出来,你们俩的命是捆在一起的,不分彼此。”

高壮赶紧抢先答话,这事,他打小就听着耳朵要长茧了,要是由得刘大根说下去,他能给讲个两天两夜。

“哼,臭小子,你知道就行。所以,你可不能忽悠我老头子。”

“忽悠你什么?叔爷,我是真的赚了些钱,回来想给大伙修桥。这事,我跟爷爷都合计过了,这才来找你准备去镇上研究下修桥的方案。”

“当真?”

刘大根还有些不敢置信。

“千真万确!钱就在卡里,只要镇上的方案通过了,随时都可以动工。”

“走,我跟你去镇上。”

老猎人们,都是典型的东北汉子,心直口快,性子更是个个刚烈如火。听到这般对屯子的未来一等一的大事,哪还寸得住劲?拉着高壮便走出了家门。

在藏军屯,是没有锁门这个说法的。山民们虽然可能不晓得什么叫“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大家伙在这深山老林中相伴为生,互相帮助、互相照应那是为人的根本。

一路上,也碰到其他的村民,高壮辈份小,挨个的问候打招呼。刘大根也是藏不住心事的人,咧着大嘴嚷嚷着:“大壮子有出息了,在外边赚了钱回来给咱们修桥。妈了个巴子的,不像我家那个瘪犊子,白眼狼一个,六亲不认。”

听说要修桥,村民当然是欢喜万分,奔走相告。不一会,全屯子都知道这件大喜事了。刘大根干脆吩咐下去:“我和大壮子先去镇上找领导汇报,等我们回来,今晚就在我家摆上几桌庆祝下。谁家有现成的山货都拿点过去,百顺媳妇,你再喊几个妇女,先去我家帮着准备下。”

“好咧,村长,你放心去镇上吧,家里活的我们负责。”

这就是世外桃源般的藏军屯,这就是纯厚质朴的山里人。看到村民们脸上掩不住的笑容,高壮突然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最正确的选择。

回到农村,回到山林,这里才是他快乐的源泉。

“对了,叔爷,刚才你说百胜叔……”

走在随着山风摇晃的铁索桥上,高壮突然想起刘大根刚才说的话。什么“瘪犊子、白眼狼”之类的,以前刘百胜不一直是老村长的骄傲吗?那可是藏军屯最有出息的年轻人。

“唉,家门不幸呀!大壮,你以后可千万不要学那个瘪犊子。咱们屯子里的人,无论姓什么,都是一家人,越是走出去,越是要抱成团。当年打小鬼子时……”

又来了!高壮的嘴角抽了抽,却没再阻止老村长,反正去镇上的路要走上几个小时,听刘大根讲那些老掉牙的故事,就当是解闷了。

直到……两个小时后,“叔爷,你说是小福子在工地上受了伤,百胜叔却不管他了?”

“可不是咋的!你还管他叫叔?要我说,他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我上辈子造了孽,才生了这么个瘪犊子。”

一提到这事,刘大根的火气就有些压不住。或许在他的心里,儿子有出息,能带着屯子里的人出去赚钱,这是他的荣耀。但在外面出了事,儿子却没有照顾好这些乡里乡亲的,那就是丢了人,让他很没面子。

可高壮却想的更多,毕竟在“藏今国际”那种大公司呆了几年,他很清楚有些事,耳听为虚,甚至……哪怕是亲眼所见,也未必就是事实。

(本章完)

第6章 钱不是问题

“叔爷,我觉得百胜叔不是那样的人。在屯子里时,他就很照顾我们这些比他小的,经常给我们烤兔子烧山鸡。我还记得他在镇上,为给屯子里的人出头,跟别人打架,打得头破血流的。”

“那是过去。所以我才说人不如狗,养条狗,到死它都记得你对他的好。可这个瘪犊子现在变了,在外面呆了些年,跟咱山里人可不一样了。”

最初的怒火渐消,但老村长的情绪却是越来越颓丧了,终究,那个“瘪犊子”是他唯一的儿子。

“叔爷,我看这事还是有蹊跷。等我有机会去城里,遇到百胜叔的,我跟他好好聊聊,看到底是咋回事。”

“嗯!大壮子,你也是见过世面的人,没准他能跟你说实话。不过……大壮子,你跟叔爷说实话,你到底有多少钱?你百胜叔也提过修桥这事,可最后找人来考察后,核计了一番,就打了退堂鼓。”

“哈哈,放心吧!叔爷,修桥的钱,我指定有,而且,咱们还要修一座质量最好的钢架桥,大货车都可以通行的那种。”

二人说话间,脚下的黄泥土路已经变成了黑色的柏油沥青路,这意味着离镇上已经不远了,于是刘大根便给高壮介绍起了镇上的领导。

好歹是做了村长许多年,对于镇上的情况,刘大根还是清楚的。

“在咱们镇上,不管是干啥,去找金书记就没错了。只要金书记点头,其他人那就都是捧臭脚的。不过,修桥这事,还绕不过去郭镇长和管交通的周副镇长,他们是抓具体的,也要先打点打点。”

“打点个……”

高壮一急,差点把“打点个毛呀”说出口来。刘大根是长辈,高壮虽然读书不多,但在京城跟着古大师数年,该有的修养和礼数还是不缺的:“叔爷,修桥这事,本来就是政府该干的。政府没钱,咱们自己掏钱修,还得打点他们?最近不是说要反腐倡廉吗?咱们这儿……还这么黑?”

“你这孩子,胡说什么!什么黑呀?这是人情世故。”

“呵呵……”

高壮没再作声,人情世故他当然懂,可在修桥这事儿上,他还真没打算太世故。十多分钟后,爷俩终于进了镇政府的院子,常绿松柏掩映下的二层小楼,不算大气,但很别致。

在二楼的书记办公室中,略有些发福、留着地中海式发型的中年男子,也就是刘大根所说的那位在镇上权威势重的金书记很热情的接待了二人。听说高壮是来捐资修桥的,立刻叫人送来了一些资料。

“高先生,不瞒您说,藏军屯那边交通难的情况,我们已经发愁了很多年。镇上的历任书记都将解决黑熊崖通车,视为最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可惜呀,咱们镇上的财力有限,迟迟无法实现。您看,这个修路计划,我们已经做过好几个版本了,这是最新的一份。”

从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孩手里接过一摞计划书,金书记离开自己的椅子,坐到了高壮的身边。

书记的殷勤并不让高壮感到意外,这年头,混体制的干部最在乎的就是政绩。下到村长、镇长,上到高官、部长,这是国情。高壮掏钱来修桥,便利的是藏军屯的村民,可受益最大的,还要加上眼前这位金书记。这可是一项绝对拿得出手的绝佳政绩呀,还是主动送上门来的,他岂会不热情?

换句话说,现在,掏钱的高壮才是大爷。刘大根那种“草民”心态,本身就是错误的。

“不知道……高先生准备捐资多少?这份计划中我们设计的桥梁费用加修路,共需要三百七十万。当然了,不能让高先生您全部承担,我们政府更应该倾尽全力……”

“金书记,镇政府再加上向上级申请,一共能拿出多少?”

高壮的眼神在那位穿着时髦,根本不像是个乡下人的女孩身上瞥了几眼,突然打断了金书记的话。

“呃……如果修桥的计划报上去,估计县里至少能批下来三、五十万,镇上再紧手一些,也能凑出二、三十万……”

金书记的言辞很谨慎,他注意到了高壮的目光所在,却也只是微微一笑。

“好,那就这样,政府负责拿出七十万修缮从镇上到黑瞎子崖的这段土路。修桥的全部费用,由我来承担。而且关于这桥的设计……”

高壮掸了下手中的“计划书”:“我打算找修桥公司重新设计。这份设计还是太保守了,三百万的钢架桥只能通行载重两吨以下的汽车,我认为这远远不够。至少要能通行十吨左右的重型卡车,才可以一劳永逸。”

“噢?高先生,那……这桥的造价可就……”

“钱不是问题。修桥的费用,我保证不用政府掏一分钱,这个我们可以签下合同。只要您帮忙协调好各级的审批手续,另外再组织修缮那条土路就可以了。”

“钱不是问题”这几个字,比任何话都更有份量,金书记胖脸上的光泽更加红亮了。就连站在一旁,打扮明艳的漂亮女孩也不由得对高壮细细打量了起来。

打工多年,大多数时间都是学徒生涯。在高壮的思想理念中,可没有那么多的官僚主义。何况,现在是他掏钱帮政府办事。

所以,即便是金书记极力邀请他中午在镇上用餐,可高壮还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惹得刘大根一个劲的给他使眼色。

高壮有些好笑,知道刘大根当了村长,身上也难免染上些体制中不好的风气,这也是老猪王明明与他有着过命的交情,但近年却对他有些看不上眼的原因。

如果是闲暇时,给老村长创造个联络镇里领导的机会倒也无所谓,不过高壮今天是真的急着赶去省城。他打算找一个桥梁设计公司,尽早的把建桥方案拿出来,好快一点开工。

这座桥关系着他的猪场建设,大桥不通车,很多材料就运不进山里,藏军谷那儿的规划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本章完)

第7章 酒场交锋

最终,还是金书记的一句话,把高壮留了下来。要不说人家这混体制的,脑袋瓜转的就是快呢。

“高先生,如果您打算承包藏军谷的话,那您今天中午还真得必须要留下来了。”

可不吗?高壮光寻思藏军谷是一片荒地,荒山野岭的,也没有山民种植,他用来养猪再好不过。可他忽略了就算是荒山那也是国家的土地不是?没有正式的承包合同,他就算建了猪场,也是名不正言不顺。

当然,对于金书记而言,这也不过是挽留客人入席的一个借口罢了。有高壮捐资修桥,再想承包点荒山什么的,那还不是一路绿灯?

但藏军谷中的那片荒地,都是归属于藏军屯的。在饭桌上,那位郭镇长表示镇政府对于高壮在山林养野猪的事业,全力支持。但承包合同,最终还是要由藏军屯的全体村民大会来决定。

合着这饭到底还是白吃了!

高壮有些不喜,金书记与郭镇长对了下眼色,伸手捅了捅身旁衣着时髦的女孩:“欣欣,交通方面的工作是你分管的,你看……高先生捐资建桥,还要投资养殖业,你是不是得表示表示?”

“书记,分管交通的不是周镇长吗?”

刘大根一愣,看了看这个跟画里仙女似的女孩:“这么小的小丫头,能懂个啥?”

好吧,高壮抚额:叔爷他也就是个当村长的料了。

女孩也听到了刘大根的话,没有生气,反而是嫣然一笑,一双美目弯成了月牙状:“刘村长,古人说的好:有志不在年高。甘罗十二岁拜相、孔融十岁便知让梨……”

“司马光六岁就能砸缸!”

看女孩认真的样子很有趣,高壮忍不住接了一句。当然,也是这女孩长得的确漂亮,即便是他混迹在京城多年,‘藏今国际公司’内部亦是美女如云,但像这个女孩这样清秀明艳的,还真的从未见过。

很多女孩,美则美矣,但或举止轻浮、或装扮妖艳,一眼望去便是满满的风尘气息。而这个女孩则不同,她就像是大山里的溪泉,清澈而甜美。哪怕是高壮看得出她身上的衣服,一件就能顶自己好几套的,可就是生不出对她的一丝厌恶。

“你……”

女孩怒目圆睁,高壮的话,听在她耳里,分明就是调戏。刚刚在心里对高壮的一点点好感,也立刻烟消云散:“本以为他是一个不一样的男人,没想到也和那些讨厌的家伙一样,仗着有钱就目中无人。”

刘大根说什么,女孩不在乎,毕竟老村长的年龄摆在那呢。但高壮明明是个跟她同龄的男子,却这样无礼,立刻让女孩的俏脸冷若冰霜,那温度……似乎连坐在她身旁的金书记都感到了一丝寒意。

在坐的这些人,没有人比金书记更清楚这女孩的来历了。他更知道的是,以这姑娘的家世,真要是觉得在他的地盘上受了委屈,那可真是天都要塌下来的大事。

也不知道是不是紧张的,金书记摸了摸头顶光亮的“地中海”,赶忙打了个圆场:“唐欣同志,高先生是没有恶意的。大家说的都没有错,你们都是少年英才,虽然选择的人生路线不同,但又都各自取得卓越的成就。来、来、来,咱们这小镇上今天一下子多了两位明日之星,大家伙共同干杯,祝福他们的明天会更加辉煌,也祝愿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会越来越好,民富国强,国泰民安!”

“说得好,来,大家共举杯,与书记一同干了这杯酒。”

郭镇长也是连忙起身,高声应和。刘大根自不用提,都是领导,他随着就是了。只有高壮和唐欣,两个人如斗鸡一般相互瞪了几眼,谁也不愿先服输。

老村长急了,伸手拉了高壮一把:“臭小子,书记敬酒呢!不管你有多大出息,都是咱藏军屯出去的吧?书记和镇长都是咱的父母官,你给我恭敬着点!”

得,天大地大,没有老头的辈份大。高壮认怂,起身与书记和镇长碰杯,只是脸上的表情满是无奈,反倒是让对面的唐欣大美女一个没忍住,“噗”,又赶忙用手轻掩樱口,可眉目间那盈盈的笑意是怎么掩也掩不住的。

“小心笑掉了牙!”

“哼,要你管!一点风度都没有,真不是男人!”

“我是不是男人……算了,不逗你了,免得把你逗哭了,让人看笑话!”

“你……”

眼见战火又要燃起,金书记眼及手快的在两人杯上轻轻一碰:“来,干!”

有人说:在华夏,乡镇一级的干部,都是“喝”出来的。这话,有失偏颇,但也不无道理。至少,在远离城市的农村,滋生酒文化的土壤更加的肥沃。在面对那些并没多少文化的乡民时,很可能,一个血性的“干”字,比讲上一通大道理还要更管用。

高壮不是贪杯的人,可在这种氛围中,还是不可避免的醉了。想要去省城的行程也只得打断,在镇上找了家小旅店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起来时,还有些头疼欲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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