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牧场 第三十二章 寻灵
更新:01-30 01:04 源站:笔趣阁
第三十二章 寻灵 (第2/3页)
部身家,甚至……是你的人生。做作朋友,我更应该做的,是劝告你远离赛马场。我们这种规模的马场,或许能够养出‘冶金尘’,但永远无法触及‘北方舞者’的高度。”
“治金尘”是一匹传奇的夸特赛马,而“北方舞者”则是纯血赛马中的王者至尊。它们,都是难得一见的优秀马匹,但其中的差距却无异于“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
再好的夸特马,也不过是“狗肉”——难登大雅之堂;而纯血马,出生即高贵。“北方舞者”生前,一次配种费就高达五十万美元,这还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如今,一匹有着“北方舞者”血统的赛马驹 ,在欧洲的高斯拍卖会上,拍出超过百万的天价,已不足为奇。
而诸多的一级赛事中,能够夺魁的赛马,则大多是出自“名门”,它们一生下来便万众瞩目,其价格,绝不是如安德烈这样的小马场主能够染指的。
但对于丁翔来说……养马可不光是为了赚钱。养牛、种松露同样可以赚钱,而且会赚的更加安稳。但如果可以选择,丁翔愿意用自己所有的钱,去换来几匹“好马”,更准确的说,是“灵马”,如黑杰克一样的灵马。
钱乃身外之物,不如灵术傍身。
用吸收自灵液的灵气,与天生灵体的马相互交融,便可以大大促进精神力和神识的提高。这是修习九方经几个月来,丁翔最大也是最重要的发现。
好不容易打发了安德烈,获得了与黑杰克单独相处的机会时,丁翔再一次将手心贴在黑杰克马额上那处白星,也就是它的天灵骨上,灵气交融的感觉却淡了许多。
换言之,就是黑杰克的先天之灵有限,对于丁翔的神识精神力拓展也很有限。这也变相的坚定了丁翔一定要发展马场、养更多“好马”的决心。
为了赚钱,更为了修灵。
将一根胡萝卜塞到了黑杰克的马嘴里,亲昵的拍了拍它的长马脸。看得出,自从第一次灵气交融之后,这匹马便对丁翔多了一丝亲近。甚至,当丁翔要离开马厩时,还能看到它大眼中的依依不舍。
这让丁翔的心中,也浮起了些温情,这种感觉,就像是对待那俩狗儿子似的。
“来,陪我去看看那些夸特和花马……黑杰克这名字不好听,也不吉利,给你换个名字吧,就叫……黑旋风,怎么样?哈哈,你同意了?好,那以后你就叫黑旋风。我跟你说,这名字可是很牛的,当年有个跟你同名的家伙,为了给她老娘报仇,亲手杀死了一窝老虎,公的、母的再加上虎崽子……”
临时找来副牛仔马鞍,不是太合用。勉强的系在了黑旋风的背上,丁翔连水勒缰绳都没用,更不要说口衔了,就那样直接的坐了上去。他有种直觉:黑旋风能听懂他的话,根本不需要缰绳就能自如的驾驭。
从马厩到湖边的草场上,一段近三千米的路程,证明了丁翔的直觉是非常准确的。
黑旋风完全没有了安德烈所说的那种桀骜,在丁翔的跨下温驯的就像个乖宝宝一样。而且根本不需要口令,只要丁翔的脚后跟轻磕,就能充分领会到他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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