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 第二百五十章 科举制度的优劣
更新:08-08 23:04 源站:笔趣阁
第二百五十章 科举制度的优劣 (第2/3页)
在北京考,通常是在故宫太和殿,由皇帝亲自主持。
殿试及格了,就算考中了,从今以后就能叫做‘进士’了。
进士按照成绩,分为三等,分别是一甲、二甲、三甲。
一甲就是前三名:状元、榜眼和探花。
前三名由皇帝亲自定,考官把参加殿试的考卷大约选出十份,送到皇帝面前,由皇帝最后点前三名,点出第一名就是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
这大概就是急忙清朝的科举流程了,看着的确和明朝相差不多,不过需要说明,虽然看着差不多,但在实际过程中,还是很有差别的。
首先它就一直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
也就是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
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都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
同时,清代通过乡试选拔举人,是取古代“乡举”之义。
“乡举”一语见于《周礼》,言乡大夫向朝廷推举贤能。
汉代察举制度举孝廉、举文学、举明经有道等,就是乡举,无需经过考试。
科举制度建立后,乡举须通过考试,因而发展成为乡试制度。
明清士子通过乡试后,即取得一种永久性功名———举人,可按科无限期参加礼部会试。
清代的乡试也是三年一科,也就是逢子、午、卯、酉举行,称正科。
遇皇帝万寿、登基等庆典,增加一次,称恩科。
如过庆典之年适逢正科之年,则改是年正科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后一年举行。
《周礼》有三年大比之制,故乡试之年亦称大比之年。
乡试于八月举行,亦曰秋闱,乡试分三场进行。
以初九、十二、十五日为正场,考生于每场正场前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
考试内容,顺治初年规定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用八股文,谓之制义,亦称制艺、时艺、时文;第二场考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
乾隆五十二年后,改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门内东南角,大门前有一座“天开文运”的牌坊,其他与各省贡院基本相同。
各省贡院均建于省城东南,贡院大门上正中悬“贡院”墨字匾额,大门东、西建立两坊,分别书“明经取士”和“为国求贤”。
贡院大门外为东、西两座辕门,大门分中、左、右三门。
进大门后为龙门,门内又平开四门,取《尚书-虞书》“辟四门”以招贤俊之义。
龙门直进为至公堂,是监临和外帘官的办公处所。在龙门和至公堂中间,有一楼高耸,名曰明远楼,居高临下,全闱内外形势一览无余。
监临等官员可登楼眺望,稽察士子有无私相往来、执役人员有无代为传递之弊。
至公堂再往后有一座飞虹桥,过桥即为内帘门。
内帘的后部是正副主考和房官办公阅卷的场所。
龙门、明远楼两侧是士子考试的号舍,号舍自南而北若干排,每排数十间乃至近百间,顺天和某些大省贡院的号舍总数可达万余间,中小省也有数千间。
贡院四面围墙遍插荆棘,四角各有一楼,以为望。
考试期间,贡院四周派军队分段驻守巡逻。
清代乡试场规极严,对试前、试后、场内、场外,皆严立禁令,对士子夹带防范尤严,进场时进行严格搜检。
为防止夹带,规定士子必须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皮衣不得有面,毡毯不得有里。
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
严禁考官交通嘱托,贿卖关节,严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