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宅血嫁 等

更新:12-08 23:40 源站:笔趣阁

等 (第3/3页)

,我与苏凉第二日便去寻了他,谁知哪里的人说,刘壮三个月以前就已经不做了。”

“不做了?”沈冰诺听到幕玹锦这话,略微有些儿吃惊。

干了十几年这贩卖人口的事儿,突然金盆洗手不干了,任谁都觉得惊诧的很。

“恩,”幕玹锦应了一声,继续道,“然后我与苏凉顺了一下时间线,发现差不多是在炊烟前脚入了幕府,后脚便走了。”

“那……他是被人……”做掉了吗?

后半句,沈冰诺并未说出口,但是幕玹锦对于她话中的意思,一片了然,:“起初我与苏凉也是这样想的,后来发现,刘壮并未被人做掉,是在临城找到他的。”

临城?!

沈冰诺闻言,又是一惊,那不是柳州城隔壁的城池么?

“她怎么回去哪?”沈冰诺忙是开口问道,一时之间,也没先前那般困顿,精神了不少,她满是惊讶。

幕玹锦嗤笑了一声:“他不仅仅是在了临城,还在那里开了个铺子,只怕没娶老婆生孩子了。”

他顿了顿,继续道:“我与苏凉去询问他,他对炊烟的事要不就是闭口不言,要不就是那套说与老夫人听的说词,而对自己开铺子这事。”

“也只是推脱说啊,年纪大了,这种伤天害理之事,不想在做了,并且年轻的时候,积攒了点儿小钱,并想找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了。”

听到这儿,沈冰诺的眉头,算是彻底锁紧了。

临城的铺子并不比柳州城的铺子便宜到哪里去,单单这一间铺子,最少都需要十万银两,而十万两纹银,就算是刘壮不吃不喝,一辈子也才勉勉强强的攒的齐,更别说他每年还需要在官府那里不停的打点。

没错,北城刘壮,名声这么燥大,还没被官府抓起,就是因为,他每年都给柳州城那个贪官,送了不少银两,才会因此安然无恙的生存着。

ps:忘忽职守,其实真正写法为玩忽职守,为符合文中情景,姑且打为忘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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