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桅的航行 正文 第131章唇枪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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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1章唇枪舌战 (第2/3页)
着,控辩双方的“拉锯战”,已经升级到白热化的辩驳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一时僵持不下。
法庭辩论中,公诉人和辩护人之间几度出现短时间的沉默,这在寻常案件审理中是很少见的,主审法官不得不选择休庭合议。
最终法庭的焦点锁定在,关于爬爬虫马宇是否有从轻情节的认定上。
作为被告人马宇的辩护律师,白筱冰被允许重新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白筱冰带上眼镜,一边用纤细的手指,轻快的翻阅着笔记本电脑上的备存文档,一边用清亮而纯正的普通话,义正言辞的为爬爬虫辩解道:“马宇最初的二十五起运送毒品的行为,不能草率的据此认定我的当事人就是在实施犯罪,因为马宇当时对于自己所承揽的货物,到底是什么?他是毫不知情的,而且作为一个普通个体出租摩的司机来说,他没有权利在自己无法辨识的情况下,要求客人告知自己所要运送的物品是什么,那么作为我的当事人,他理所当然的就认为,自己所运送的只是一个普通的货物而已,他的这种行为,完全在他的职业范畴之内,从主观上而言,我的当事人并没有犯罪的成因在里面,请法庭酌情裁定,辩护人的发言完毕。”白筱冰宛若行云流水一般一鼓作气地表述完自己的观点,轻轻的摘下了眼镜,掏出纸巾默默的擦拭着眼角的浊垢。
“请公诉方进行答辩!……”
“鉴于辩护方所提出的,运送毒品并不够成犯罪的观点,根据我国刑法第……之规定,公诉方表示并不认同,首先被告人马宇,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长期从事违法摩的运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且对方在长达二十多次,对同一个人的神秘物品进行运输期间,没有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马宇每次接收犯罪嫌疑人高出实际运资的数倍,本应引起他的警觉,但是被告人马宇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始终采取我行我素的态度,并没有检举揭发,这本身就是一种为虎作伥的行为,不能否定对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认知,借以不知情的理由开脱罪责。”检察院的一名年轻女检察官,业务纯熟,给予了白筱冰猛烈的“回击”,双方的唇枪舌剑愈演愈烈。
“我反对!”白筱冰律师侧视着主审法官,镇定自若的举起了右手。
“反对有效!”白筱冰取得了法庭的支持。
“首先,正如公诉人所说,我的当事人是从事的违法运输职业,他自己本身就是以跑黑的维持生计,属于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之一,没有正当合法的手续,如果在这种严峻的生存环境下,他去以一种并不能确定的事实去举报自己的客户,那么他将面临自己因为违规驾驶受到处罚,而且还白白的丧失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客户,无能哪一种,我的当事人都会受到生存危机的困扰,这是有悖情理,不符合人之常情的,再者,我的当事人家境非常贫寒,负债营生,所以对于物质的诱惑,自控能力存在一定的偏差,关于这一点,当事人家庭的背景材料,稍后辩护人可以呈送法庭进行审验,综上所述,请法庭驳回对我的当事人这二十五起毒品运输的犯罪认定,谢谢!辩护人发言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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