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娇媳不随军,进城摆摊成首富 第十一章 陆朝南想分家

更新:06-02 20:06 源站:爱读书

第十一章 陆朝南想分家 (第3/3页)

能拿到离婚证。

离婚,是个漫长的过程。

林书雅长叹了一口气:“行吧,你尽快去打离婚报告,我最多给你一个月的时间。”

一个月,没有立刻判死刑,陆朝南松了一口气。

他有信心,一个月保准让林书雅回心转意。

“但是,在拿到离婚证之前,咱们约法三章。”

陆朝南点头:“你说。”

“第一,分房,你是东房,我是西房,互不打扰。”

陆朝南抿唇。

领证当天他就开荤了。

外出做任务的这两年,他做了两年的素和尚。

这次回来,就是想着老婆热炕头的。

都说床头吵架床尾和,他还指望着晚上想办法哄好林书雅呢。

林书雅一句话,把他的念头都浇灭了。

如果是在陆家,左右他们两口子得住一间房,他脸皮厚点,挤一个被窝。

但林家房子多,五间房两个人。

这么看,房子多也不是好事。

陆朝南有些惆怅。

“你不同意?”

林书雅看他没有回应,反问了一句。

陆朝南回神,点头答应:“可以,剩下两条是什么?”

林书雅继续道:“村里有些不好的流言,你负责处理掉,不能影响我和我爸的名声。”

这个事,林书雅不说,陆朝南也会做。

“没问题,明天就能解决。”

林书雅说最后一条要求:“我和你家里人八字不合,你负责搞定他们,别让他们来招惹我。”

先是赵全德的通风报信,后有李春花的告状,再加上陆家栋的态度。

陆朝南已经意识到了,林书雅和陆家的水火不容。

他还想让林书雅当媳妇儿,就得和家里划清界限。

一劳永逸的方法,就是分家。

陆朝南应道:“明天我回家,和他们说分家的事情。我是老二,又在外工作,以后就出钱尽孝。”

林书雅闻言,冷笑一声。

分家,李春花绝对不会同意。

不过这是陆家家事,她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