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干探 第34章、山村白骨疑案{22}

更新:11-15 11:57 源站:笔趣阁

第34章、山村白骨疑案{22} (第2/3页)

突然回来了,这才让我们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在孙红军身上。

后来就突破了孙青林,还有潘兰花,那么孙红军打工的去向也就无所谓了,也就没有再进一步细查。”

说到这,凌萧疑惑的问道:“雷队,这孙红军在哪打工和这个案子我看不出有什么关联呀?”

雷火摇了摇头说道:“我也没说有什么关联,就是在想,这个案子还有什么遗漏的地方,想寻找点线索罢了。”

雷火收起笔记本说道:“这样,唐古,我看先发协查通报吧,按照无名尸发,给附近的省市县都发。”

“对了,”雷火最后特别交代:“给广东省公安厅也发一份,反正不在乎多这一份。”

“好,”唐古答道:“我马上去办。”

雷火起身说道:“我去给局领导们好好汇报这个案子了。”

第二天上午,后井乡派出所的温所长打来电话,说是孙红军有一封信寄到了村委会,村干部不知道怎么处理,就交到了派出所。

温所长问有没有用,需要的话给二大队送过来。

雷火想了想就让所里把信送到二大队,先看看是什么东西。

结果信送到后,雷火打开一看是一封法院的传票,要求孙红军9月1日上午九点到庭。

落款是广东省云白县人民法院。

雷火拿着这张传票,左看右看,然后把凌萧叫了过来说道“

“小萧,你去跟这个法院联系一下,看看是怎么回事?”

凌萧接过传票,应声而去。

凌萧打了几个电话,终于联系上了主管这个案子的法官。

对方称这是今天六月份对方是当地的一家装修公司,法人叫张宝汤,起诉孙红军的一起货款债务纠纷案子。

由于是打的电话,虽然凌萧已经表明身份自己是彭城县公安局的刑警,但对方还是很谨慎的只说了一些大概的内容,不肯再透漏详细情况。

凌萧把情况跟雷火汇报了一下,觉得这就是一个债务纠纷案子,应该和现在侦办的案子没什么关系,建议把传票交给孙红军父母就算完了,反正孙红军人也不在了,让他家人自己处理吧。

雷火觉得不能这么简单处理,原因有两个:

一是孙红军在广东还有债务纠纷,说明他很可能在那还有资产,按照法律规定这些都应该是他和潘兰花的共同财产。但现在这种情形,潘兰花显然不能亲自前往广东去处理这些事务。

二是孙红军在潘兰花杀人案件中虽然是受害人,但目前没有发现潘兰花和孙青林与那个无名尸的案子有什么关系,案子现在等于是处于停滞状态,与其被动的等待协查结果,还不如顺便查一下孙红军在广东的情况,看看有什么线索。

所以,雷火认为现在这种情况,于情于理二大队都不能坐视不管,有责任去帮助潘兰花把这个事情处理好,所以雷火决定在征得潘兰花同意后,派人展开调查。

具体人选,雷火想带凌萧一起去,也让凌萧有机会锻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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