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干探 第31章、山村白骨疑案{19}

更新:11-15 11:57 源站:笔趣阁

第31章、山村白骨疑案{19} (第2/3页)

案子过后,我想写一个调研报告,呼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在偏僻落后的农村。

还要在农村大力开展这种民间的隐患排查,要把这种民转刑的案子压缩到最低限度。”

雷火的一席话让凌萧感到十分震撼!

一个刑警重案队长,刚刚侦破了一起特大杀人碎尸案件,这是每个参战刑警都值得庆贺的时刻。

然而,雷火却没有弹冠相庆,也没有去领导那请赏邀功。

而是在剖析案子的得失,检讨工作的不足,反思社会的责任,查补法制的漏洞。

凌萧顿时对面前这个正直、年轻的刑警队长肃然起敬!

我以后也要做这样的一名警察!

案子真相大白!

下面的工作主要就是查漏补缺,固定完整证据链,整理好案卷,然后移交预审,为将来的诉讼做准备。

还有一项工作,就是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处理工作:

孙福来属于行为不轨,偷窥他人隐私。

但因当时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没有相关的处罚条款,于是按照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对他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相比孙福来,村长孙成贵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二大队侦查员找到了当时他在火车站旅馆开房住宿的登记,时间和孙青林开房的时间是同一天。

下里窑村村长孙成贵涉嫌利用职权和掌握的别人隐私,对受害人潘兰花进行要挟。强迫潘兰花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然构成了强1奸罪。

于是决定案子交给彭城县局处理,由彭城县公安局将孙成贵以强1奸罪向彭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孙青林的处理就相对复杂些。

虽然有潘兰花的供述,证实杀害孙红军的时候,孙青林并没有参与。

后来经过重新对孙青林的审讯也证实了这一点。

但孙青林并没有如潘兰花所愿被无罪释放,而是由故意杀人罪转化为涉嫌包庇罪和毁灭证据罪,由于孙青临的案子直接牵扯到潘兰花,所以由二大队直接侦办,以涉嫌包庇罪和毁灭证据罪被提请逮捕。

其他三个人都处理了,现在轮到本案的主犯潘兰花。

潘兰花因为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这个毋庸置疑。

但本案还有一个难点,那就是孙红军的死因到底是什么?

由于孙红军的尸体已被人为的毁坏,普通的验尸已经无法直接确定孙红军的真正死因,只能从其它证据上面找。

按照孙青林以前的供述,孙红军是被孙青林用杀鸭刀猛刺胸部和腹部杀死,然后分尸的。

可现在经过进一步调查已经推翻了孙青林的这个说法。

而按照潘兰花最后的供述,孙红军是喝了潘兰花给他的掺了安眠药的水以后死亡的。

二大队根据潘兰花的交代,在她家里提取到了安眠药瓶和剩余的安眠药,还找到了潘兰花当初购买安眠药的地方--潘兰花的娘家吴全县的一家乡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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