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小姐要退婚 第二百一十六章 论“法”
更新:12-08 00:09 源站:笔趣阁
第二百一十六章 论“法” (第3/3页)
持所说的,有经文依据,也极为在理啊……
“再说,若是见歹人行凶,却不予制止,致使这歹人又害了其他更多无辜的人,这岂不是在助纣为虐?那你与这些无辜之人,岂不是又种下了其他的因果?”
“大藏经亦言‘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这岂不是也是佛祖的教导?”
言灼朗朗说道,“是以,危险之时,当避则避,若是无法避开,前功尽弃,那便是因果使然,坦然赴死,若是有能力制服歹人,观那歹人并非恶者,而乃是家境所迫才致于此,那便好生劝说,放其归去。
而若所遇之人,凶残至极,毫无人性,嗜杀成瘾,放其离开便如放狼入羊群,为弱者计,那便要困之、束之,使其丧失能力,若是万般无奈,两人不死不休,杀之,又如何??”
杀之,又如何?
杀之,又如何?
……
言灼这话慷锵有力,在漆黑的夜空之中回荡着,更是极为震撼人心。
和尚们都怔怔站着。
他们有生之年,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番言论,与往日他们所学所说的“慈悲为怀”“忍耐”“不能杀生”,实在是大相径庭!!
但她那话中,明明亦有佛经为依据,她的话,也让众人心中,都有了丝丝明悟的感觉。
莫非,她所说的,才是对的?
他们一直以为的,都不是正确的吗?
主持也是怔怔的,这些经文他都读过,却是从来都未曾想过,他们可以反抗,可以出手,甚至可以在情势逼迫之下杀生?
只是……
杀生此乃大恶,如何能做?
他皱紧了眉头。
言灼双眼明亮,环视众人。
“本不好嗜杀,本不欲杀戮,心无恶念,却因情势迫使,不得已而为之,又有何错?我们的双脚双手,我们的健壮体魄,可不是为了屈服受欺而生的!”
是啊。
她所说的杀生,不过是被逼无奈之举,不过是最后一刻、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过是偶有一件,万万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