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少,宠妻请节制 正文 正文_第1374章 厉朝歌景少卿炸天甜番(叔文)

更新:11-20 23:51 源站:笔趣阁

正文 正文_第1374章 厉朝歌景少卿炸天甜番(叔文) (第2/3页)

,好像确实是有一两个眼熟的叔叔,和白小时的公司有过合作。

而且大多都是有点儿胖的,没有观赏价值,办卡不值得。

林依柳想了下,回道,“那你说不办就不办吧,确实有点儿贵,咱们以后自己的工资也负担不起。”

林依柳和厉朝歌从小就认识,林家小公司和白小时的公司有深度合作,恰好,两人都考上了军区大学的金融系,就在隔壁班。

所以厉朝歌跟林依柳也算是有缘,且关系不错。

林依柳自然知道厉朝歌是什么身份,所以厉朝歌说要自己出来独立的时候,林依柳还觉得有些惊讶。

她以为像厉朝歌这样家庭显赫的,怎么都应该跟她们不一样。

正好,林依柳也凭着家里的关系,找到了一家不错的公司实习,厉朝歌也投了自己的简历到了这家公司。

两人同时被录用了,等到一毕业,就能正式上岗。

于是,两人便决定,以后都相依为命了。

“你房子找了没?”林依柳问心不在焉的厉朝歌。

“没有呢,我嫂子最近在陪我一起看。”厉朝歌有些不开心地回道,“这边的房子难找,租金又挺贵。”

“还有一个多月就得正式入职了,得快些了,我也没找到。”林依柳叹了口气。

厉朝歌朝她挑了挑眉,“房子都没找到,就来公司附近这儿健身房踩点。”

“你要是找的房子离这儿很远的话,那还得每天开车来这儿健身?”

“就是先看看嘛!”林依柳拽着厉朝歌的胳膊,笑眯眯道。

厉朝歌摇了摇头,没继续往下说了。

反正家里有钱的,怎么烧钱,方式五花八门,林依柳这算不上是夸张。

反倒是,她不经意间,又看了那个十分男两眼,觉得好像有点儿眼熟,真的在哪儿见过似的。

在军区里见过吗?

她咬着唇,想了好半天。

忽然间反应过来。

长得好看的人,就容易让旁人印象深刻!

这个男人,姓沈,是上次厉南朔做三军检阅时,空军部的几个代表之一,是走在队伍最前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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