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 28 第二十七章
更新:11-08 01:09 源站:笔趣阁
28 第二十七章 (第1/3页)
“那么,你是决定了?”
“决定了。”
酒足饭饱,薛此荣借口要散步出了门,还顺便拖上了薛哲,而不赦,则留在家里看家。
知子莫若父,看薛哲从不赦房间出来之后的表情他已经猜到薛哲十有八九是会选择接受他的条件。虽说条件是他自己开的,但是薛此荣还是有几分怅然。
怅然归怅然,事情既然已经成了,那么自然也要对自家儿子进行一些基础教育。
“我该跟你说说一些常识,”薛此荣拿出当年教育薛小朋友时的架势来,笑眯眯道,“也省得你当你爹如此不通情理,硬是把你往火坑里推。”
“……难道你不是这么干的?”薛哲斜眼。
薛此荣只当没听到:“要三言两语说明白也不容易,你还记得沈越影吧?”
“啊,记得。”薛哲点了点头。
要他忘了也很难……
“你奇不奇怪,沈越影到底为何要大费周章的找人来偷东西?”薛此荣问道。
“那把剑难道对他来说是什么重要东西?”薛哲猜测道。
“是没错,但重要的不是那把剑,而是那把剑在你手上。”
“为何?”薛哲纳闷。
“或者应该这么说——沈越影怕的,不是丢了这把剑,而是这把剑,成为他攻击你的证明。”
见薛哲仍有不解,薛此荣笑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林同盟公约》规定,习武者仗艺行凶,袭击百姓者,无论后果如何,一律废功除籍,逐出家门——你,可明白了么?”
什么是江湖?
这个问题在无数地方被无数人用回答了一遍又一遍,答案也是各有不同,但无疑的,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所谓“江湖”,往往代表着快意生死,豪情纵横……等等让人一听就觉得热血十足的词汇。
很遗憾的是,那种大侠一出手无数死跑龙套的抛头颅洒热血的“江湖”的存在,固然会让人觉得很爽,但也实在是不利于人权,不利于和谐,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总而言之,它不适合现在这个世界。
在政府眼中,所谓“江湖”,其实是跟黑社会一样,属于让人头疼无比的存在。
可硬要取缔“江湖”的存在,又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权衡之下的结果,便是简称为《公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林同盟公约》的出台。
《公约》专为江湖人所设,其中条目林林总总,所分极细,成功做到了把那帮危险人物圈在了一个不会伤到无辜人又不至于被憋坏跑去反政府的范围之内,可以说,在中华武林发展史上,《公约》的出台,必然会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公约》并不是法律,没有法律效力,本质上来说,只是武林中人共同遵守的一个约定而已。但在武林中,它的约束效力,并不比一般法律少多少。
“也就是说……”薛哲按了按太阳穴,“沈越影对我出手就是违背了那个《公约》?”
“没错。”薛此荣点了点头,“你虽然是我的儿子,但你娘是普通人,你不曾习武,也没有入魔门,按规定足以登记为百姓,而我也早帮你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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